衡南三中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衡南县三中     |      2021/3/16 2:55:18

一、家长学校委员会是受家长学校聘请,由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组织。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学校办学特色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校长担任。副主任4名,由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和学生家长代表担任。下设办公室秘书长1名,由学校学生处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家长学校日常管理,开展组织协调、教学指导、队伍建设、资源开发、检查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一次。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工作汇报。

3、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5、反映家长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做一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