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宿舍既是学生们休息的场所,又是育人的场所。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卫生、文明、安全的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
(一)早起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出操者,应持医生证明和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无特殊原因不得卧床不起,无故旷操旷课。
(二)午饭后按时到寝室休息(夏季),休息时间保持公寓楼的安静。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时间进入教室上课。
(三)晚自习下课后,立即回公寓洗漱,作好就寝准备,不得在外逗留。熄灯铃响后,不准在室内交谈、吵闹等。
二、卫生
(一)寝室长应协助管理员排好值日表,每天有一名同学值日,负责本寝室当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起床后,自觉叠好被子,整好铺位,做到被子整齐,床铺平展,枕头位正,鞋袜入柜,用具按要求摆放。
(三)坚持周四大扫除制度,彻底打扫整理寝室卫生,做到门窗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垃圾。
(四)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晒被褥,勤换洗被罩、床单,勤换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五)不准在走廊里便溺、倒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往窗外扔东西,废纸、果皮、食品袋等放入纸篓内,由当天值日生倒入垃圾道。
三、纪律
(一)寝室内禁止打扑克、下棋、吸烟、喝酒。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体育器材(篮球、排球、足球)禁止带入宿舍。
(二)按分配的房间、铺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故需要调换的,须经老师和管理员同意。
(三)晚自习后,不准外出购物、吃饭,更不允许外出打电子游戏、进网吧、看录像等。管理员10点检查就寝情况。
(四)息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室内安静,不串铺、不说话、不开灯。
(五)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安全
(一)增强防火意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在公寓内点燃废纸、杂物、生火、烧水等,一般情况不准使用油灯、蜡烛照明。
(二)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拆电器,不乱拉电线。电器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管理员检查维修。
(三)妥善保存钱物,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寝室内,应交老师或管理员代管,以防丢失。
(四)不经值班管理员同意,非住宿人员不准进入宿舍,学生无权留客人在宿舍内过夜。
(五)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宿舍的,应经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班级、姓名、出入时间。
五、奖惩
(一)坚持开展文明寝室(卫生、纪律)评比活动,由管理员组织学生干部,定期检查寝室纪律卫生,公布评比结果,并与班级纪律及个人德育考核挂钩,两次评比末名者,通报批评,并扣班级纪律分。
(二)室内公物,由住宿人员承包,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按学校有关纪律处理。
(三)不认真值日,不叠被子者,由管理员代做代叠,每次酌情收取服务费,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破坏公共卫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清理打扫。
(五)破坏寝室纪律,影响他人休息或夜不归宿者,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六)不遵守安全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用具,造成后果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
(七)期末寝室总评,双优寝室长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文明寝室成员、寝室长在年级大会上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在纪律、卫生方面特别突出的寝室,学校拍照录像,通报表扬。对寝室卫生、纪律、安全做出特殊贡献者,学校给予重奖。